2022年3月24日,水利部印發《關于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的指導意見》《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辦法》及其評價標準,旨在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加快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確保工程運行安全和效益持續發揮。
《指導意見》明確了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要求2022年底前,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建立起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制度標準體系,全面啟動標準化管理工作;2025年底前,除尚未實施除險加固的病險工程外,大中型水庫全面實現標準化管理,大中型水閘、泵站、灌區、調水工程和3級以上堤防等基本實現標準化管理;2030年底前,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全面實現標準化管理。
服務標準按《廣東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實施細則》執行。服務內容有: 1、協助管理單位在約定期限前完成了自檢自評,并將自檢自評結果報其主管部門及地級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門; 2、根據主管部門及地級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考核結果,協助泵站管理單位采取相應措施,加強整改,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3、協助管理單位配合主管部門及地級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向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省級標準化規范化管理達標泵站并達到省級標準化規范化管理達標泵站考核要求。 在《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公布2022年度第二批省級標準化規范化管理達標(示范)灌區、灌排泵站名單的通知》中,我司服務的新花崗電排站和街頭電排站被評為“達標泵站”。